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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2022年6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68号)批准征收土地4.73683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盛展路(天津大道-国展大道)工程项目;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李庄子村设施农用地、南至四里沽村水浇地、西至李庄子村设施农用地、北至国展大道;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咸水沽镇李庄子村集体土地0.89445公顷(合13.4167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 | 0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82924 | 12.43860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06521 | 0.97815 |
合计 | 0.89445 | 13.41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