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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6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69号)批准征收土地2.5615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鑫怡路(建明道-海河南道)工程;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高庄子村沟渠、西至高庄子村水浇地、南至国展大道、北至海河南道;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辛庄镇高庄子村集体土地2.54307公顷(合38.1460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72850 | 10.92750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1.81457 | 27.2185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2.54307 | 38.14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