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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津宁公告〔2022〕第17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 时间:2022-08-05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字号:

  津宁公告〔2022〕第17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造甲城镇赵温庄村、田辛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用于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主干路一(温馨道)道路工程、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次干路四(居正路)道路工程和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次干路三(安捷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约为2.66795公顷,其中造甲城镇赵温庄村约为2.0982公顷、田辛庄村约为0.5697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2日,由造甲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赴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2日至8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联系人:李绍山

  联系电话:02269118573

  

  

  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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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zs/zstdgg/202208/t20220803_5950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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