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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下朱庄街柳河村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2〕第28号)

  • 时间:2022-08-05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字号:

  武清区下朱庄街柳河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2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05号)批准征收土地3.21969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一)建设单位:天津久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新建春和道(绿水路—春生道)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柳河村;南至:柳河村;西至:柳河村;北至:柳河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下朱庄街柳河村集体土地0.98604公顷(14.790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86703

  13.0054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11901

  1.78515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0.98604

  14.7906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7.5万元/公顷,计66.557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7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zs/zstdgg/202208/t20220801_5947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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