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访问自然资源内参!
武清区下朱庄街柳河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2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05号)批准征收土地3.21969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一)建设单位:天津久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新建春和道(绿水路—春生道)道路工程项目;
(三)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柳河村;南至:柳河村;西至:柳河村;北至:柳河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下朱庄街柳河村集体土地0.98604公顷(14.790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86703 | 13.0054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11901 | 1.7851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98604 | 14.7906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67.5万元/公顷,计66.557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7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