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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2〕116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西青区2021年第十二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函》(西青政函〔2021〕2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杨柳青镇拾壹街、捌街、东碾砣嘴、拾肆街、柒街、拾贰街村集体土地13.0063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00人,其中劳动力54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C地块)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6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