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访问自然资源内参!
津规资源准函〔2022〕114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蓟州区2022年第六批土地征收的函》(蓟州政函〔2022〕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东赵各庄镇段截庄村集体土地0.40674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蓟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7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