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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2〕107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津南区2022年第十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津南政函〔2022〕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集体农用地41.08298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八里台镇大孙庄村集体土地41.08298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天津市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要求。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8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