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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陈咀镇渔坝口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0.1764公顷(合2.646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恒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武清区陈咀镇40MW集中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0﹞103号),用于武清区陈咀镇40MW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东至陈咀镇渔坝口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咀镇渔坝口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咀镇渔坝口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咀镇渔坝口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 | 0 |
园地 | 0.0440 | 0.66 |
林地 | 0.0883 | 1.3245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0441 | 0.661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1764 | 2.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