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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2022年度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在我厅召开,传达了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地灾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副秘书长罗光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肯定了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实现了连续6年地质灾害“零死亡”。会议指出,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坚持防灾主体责任,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持续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风险源头管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2022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会议强调,我省即将进入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一要强化防灾基础建设。全面完成全省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确定全省风险与防治区划;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升级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和驻守技术队伍建设,提升防御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预警阈值、监测预警判据等方面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二是落实汛期防灾工作。严实责任落实,巩固完善责任体系和链条;精准监测预警,落实24小时常规预警与1小时动态预警,尽最大努力提升“灾害何时发生”的预警能力;提前临灾避险,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现灾险情,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赶赴现场,为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地灾防治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地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