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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2〕135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滨海新区2022年第十九批未利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杨家泊镇高庄村集体未利用地0.389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杨家泊镇高庄村集体土地0.38976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滨海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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