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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出台意见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 时间:2024-06-28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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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完善“责任+激励” “管理+建设”“行政+市场”的“三+”管护机制。《意见》明确市、镇、村和承包人四级管护责任。市镇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意见》提出,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控,将非农建设、植树造林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耕地净增规模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刚性管控,一经划定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意见》强调,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上调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补助标准。市级层面设立村级补充耕地管护奖补资金,对完成管护任务的,每年按照1000元/亩标准拨付奖补资金,三年后常态化落实管护责任,确保耕地粮用。(高邮市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xxjl/2024/06/28183928613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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