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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2022-2025年档案接收工作规划》要求,依据《关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职能划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保障中心承担着撤并单位原国土资源信息院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为确保档案按期按质安全移交,9月2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保障中心邀请自治区档案馆专项业务处及收集一处专家进行业务指导。
专家一行实地查看了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对数字化扫描图件、著录的条目信息、档案整理情况进行随机查看并召开座谈会。会上,专家组对档案门类划分、数字化成果、档案分类方案设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档号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下一步,综合保障中心将按照指导意见,逐一进行整改完善,结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档案编制规则》(DA/T 13-2022)要求,加强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的档号编制,保障档案移交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确保依法依规顺利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