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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宝坻区〔2022〕第27号)

  • 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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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宝坻区〔2022〕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口屯镇朱台村集体土地1.64713公顷。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9〕1677)号,用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具体范围以征收宗地界址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填写。(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除外)列表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1.64057

  24.60855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0.00656

  0.0984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1.64713

  24.7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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