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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认定工作

  • 时间:2024-12-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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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已列入《泸州市“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缓解泸州城区过江交通压力、推进泸州城镇化建设、支撑泸州市“一带一轴两翼多点”产业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情形认定有关工作,接到任务后迅速成立工作小组收集基础资料、踏实做好现场踏勘等工作。本项目为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首次承担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情形认定工作,在遵守“三区三线”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向业主交出了满意的答卷,用较短时间取得了省政府关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为后续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唐丽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ywbb/2024/12/26/edd9d4d1571e44b39be868cdd9e02e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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