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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征收土地公告(宝坻区征收【2022】31号)

  • 时间:2022-05-26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字号:

  征收土地公告

  宝坻区征收[2022] 31号

   

  2022年4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2年第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44号)批准征收土地8.7999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新建高铁站南广场);

  3、土地用途:交通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       /          ;南:         /        ;

  西:       /          ;北:         /        ;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潮阳街道马家店村集体土地4.88872公顷(73.330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4.48968

  67.3452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39904

  5.9856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4.88872

  73.3308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zs/zstdgg/202205/t20220525_5889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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