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访问自然资源内参! 

首页

当前所在: 首页 > 征地批复 > 正文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1年第二十七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 时间:2022-05-01
  • 作者:
  • 来源:
  • 字号:

  津规资源准函〔2022〕25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武清区2021年第二十七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武清政函〔2021〕4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下朱庄街藕甸村集体农用地0.85263公顷(含耕地0.78321公顷),国有农用地0.41538公顷(含耕地0.319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下朱庄街藕甸村集体土地0.85263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1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丰顺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30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