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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含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决策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进一步推动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现印发《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管理办法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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