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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地质勘查安全生产大检查

  • 时间: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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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勘查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地质勘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责任,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二十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要严格地勘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勘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履行本系统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审批探矿权,强化探矿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督导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要扎实开展地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勘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系统所属地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实行隐患问题销号管理;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地勘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督促指导地勘单位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要求;全面开展探矿权执法大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勘查、以采代探、越界勘查等违法行为。(地质勘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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