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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长海县守护绿水青山“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 来源: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1-11-17 11:02:00

  • 时间: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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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连市长海县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森林督查、海洋督察、环保督察等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印发《关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自然资源新增违法行为的通知》,对新增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问责一起,把违法状态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

  一是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明确各镇人民政府、村组是属地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土地、林地、海岸线有巡查、制止、拆除职责。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罚款标准原则按上限处罚,占地最高1000元/平罚款;占林最高30元/平罚款;围填海最高2800元/平罚款、构筑物占海最高1500元/平罚款;违反规划建设最高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除。

  三是严肃开展考核问责。新增一起违法行为,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得分总数中扣10分,最高扣50分,县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严肃处理。

  2021年10月以来,大连市长海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违法占地行为立案24起。组织各镇对77起涉嫌违法占林行为按照堆放、硬覆盖、房屋等进行分类整改。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海县配合国家海洋督察工作方案》,加强海洋领域法制政府建设,推动科学配置海域海岛资源,构建以各镇人民政府为节点、以村组为基本单位、海洋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和海警协同联动的网格化海洋监管体系。在大连市率先印发《长海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人员配置方案》,推进自然资源执法改革落到“人头”,坚决做到“零容忍、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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