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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原告黄某某不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以及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决定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全胜作为我厅负责人出庭应诉。厅法规处、政务服务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本案从案件的事实认定、程序、证据材料、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质证辩论。着重就我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以及自然资源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程序及实体是否违法,是否因作出的答复和复议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进行审查。经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询问双方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法院将择期宣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政府形象有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提升执法水平。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地体验法庭审判的神圣与庄严,充分感受行政行为不仅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要法律依据充分、裁量适当。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推动自然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