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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3〕22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第三十批未利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西青政请〔202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张家窝镇杨伍庄村集体未利用地0.00017公顷、张家窝镇高家村集体未利用地0.2330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张家窝镇杨伍庄村集体土地0.00017公顷、张家窝镇高家村集体土地0.23300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精武镇学府工业区1号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