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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3〕21号
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第十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西青政请〔2022〕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杨柳青镇拾陆街村集体农用地9.18420公顷(含耕地9.184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杨柳青镇拾陆街村集体土地9.18420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794人,采取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及配套道路,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