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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一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 时间:2023-06-27
  • 作者:佚名
  •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字号:

  津规资源准函〔2022〕142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授权审批,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一期)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辛庄镇生产圈村、上小汀村集体农用地3.13854公顷(含耕地2.4127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43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辛庄镇生产圈村、上小汀村集体土地3.18164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16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同意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方案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请抓紧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一期)项目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zyzspzwj/202302/t20230203_6095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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