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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规资源准函〔2022〕143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2年第十七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北辰政报〔202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集体农用地7.86937公顷(含耕地7.78612公顷)、未利用地0.144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集体土地8.01396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87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