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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积极探索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巩固深化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治理成果

  • 时间: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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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方面持续发力,有效维护了群众不动产权益。同时,通过持续优化流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大各级监管力度等方式,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目前,全区涉及“办证难”的120余万套住宅中,“大房本”首次登记率达到99.83%,“小房本”个人分户登记率达到97.43%,基本实现能登尽登;全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类登记实现即来即办。

  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吸取国内先行地区经验,努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前移,于4月8日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在全区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力求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实现住权、产权同步”经验做法,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方案》指出,各盟行署、市政府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人防、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业务协作和数据共享,强化部门监督,推动开发企业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其中,已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的盟市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未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的盟市选择至少2个具备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展试点,力争6月底前取得实效。

  《方案》要求,各地要将试点工作与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多测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一是在新建商品房前期手续办理阶段,严格预售标准和条件,推动预售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二是在新建商品房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强化房屋面积实测备案和测绘信息共享,做到竣工联合验收审查和不动产首次登记现场查验一次开展;三是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前准备阶段,指导开发企业及时申办首次登记,引导购房人按期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四是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阶段,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深入交房现场,组织实地发证,实现首次登记和分户登记同步开展。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共11个旗县的13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已实现“交房即交证”,共颁发证书3088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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