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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审审议,近日,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伟带队到省人大常委会沟通汇报《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
会上,杨伟就《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情况、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领会和采纳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意见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省人大城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结合《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分别对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宅基地面积标准和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厅规划局、耕保处、执法局、法规处等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回应。
彭琳指出,从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情况看,《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总体质量较高,这反映出自然资源厅在前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土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工作任务。我们要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厅利用处、管制处、督察办,法律中心等相关负责人陪同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