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访问自然资源内参!
津规资源准函〔2022〕34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蓟州区2021年第三批农用地转用的函》(蓟州政函〔202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营镇青山岭村和团山子村集体农用地1.93397公顷(含耕地0.337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商服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4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