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访问自然资源内参! 

首页

当前所在: 首页 > 征地批复 > 正文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蓟州区2021年第三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时间:2022-05-01
  • 作者:
  • 来源:
  • 字号:

  津规资源准函〔2022〕34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蓟州区2021年第三批农用地转用的函》(蓟州政函〔202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营镇青山岭村和团山子村集体农用地1.93397公顷(含耕地0.337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商服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4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