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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重点项目新疆凤凰-亚中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这是我区首次报国务院 “一次性”审查通过批准的项目,创造了“零补正”审批历史。
今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和《自然资源系统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九条措施》,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聚焦“六重清单”项目、牢树“项目为王”意识、突出“精准配置”原则、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以保障新建和田至若羌铁路、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扩建工程、京新高速(G7)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等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为重点。截止4月底,共审批建设项目330个,用地面积4.96万亩,同比增长140%;报国务院项目15个,用地面积12.57万亩,是2021年全年报国务院项目的1.8倍。
项目吹哨,服务报到,为确保自治区各类项目落地见实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优化《“最多审一次”标准化清单》,增强用地审批“菜单式”服务能力;对“六重清单”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全流程跟踪指导服务;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全程网办、并联审批、开辟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收即审、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全面提升用地审批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