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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
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邓社民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和《民法典》体现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四个方面,结合法律体系介绍、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等,进行了深入阐述和详细解读,内容深入浅出、分析透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实用性,对全厅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民法典》,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会议要求,一是要坚定不移把《民法典》学习好贯彻好。《民法典》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保障。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把依法治疆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管理部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民法典》各项制度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将《民法典》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点,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遵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是要加快相关政策措施与民法典衔接配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在厅系统全面梳理并完善与民法典相关联、相匹配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与民法典重复、遗漏、滞后等问题,确保我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沿法治化轨道顺利前进。三是要恪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实现良法善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民法典》各项制度,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出让、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平等保护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诉讼风险,实现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领域的良法善治。
厅党组成员,一、二级巡视员,总规划师、总工程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煤田地质局及其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