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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
雪莲南路站地下主体项目用地的函
津丽国土用准函字[2022]9号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东丽区雪莲南路与环宇道交口建设的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雪莲南路站地下主体项目,该项目用地业经东丽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准予使用。批准土地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批准地下空间面积10878.1平方米,区间埋深从1.165(最高点标高)至-15.993米(最低点标高),距离地面2.535米。
请来我局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