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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18家矿山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

  • 时间:2024-12-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字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旗县(市、区)各部门联合初审,盟市各部门联合组织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审定、公示,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资料核查、实地抽查、征求意见通过后,现将18家矿山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果,盟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绿色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  件: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的18家矿山名单

  2024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zwgk/tztg/202412/t20241227_2644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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